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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26-03-02 14:58:19文/李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做 好黑龙江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办〔2025) 1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53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哈尔滨校区(主校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88号 齐齐哈尔校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 下简称省招考委)、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 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一律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单独 招生录取工作组、命题组、考务组、纪检监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 组、网络安全组、财务管理组,共八个工作组。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六条 2026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 批复为准。

公布时间:2026年3月初。

公布招生计划网站: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s://www.1zk.h1.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https://www.hljea.org.cn)

第七条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 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 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报名方式及流程

第八条 凡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 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 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s://www.1zk.h1.cn)、 黑龙 江省招生考试院 (https://www.hljea.org.cn) 后,进入“网报中心”选 择“黑龙江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网上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6年3月5日9:00至3月8日15:00。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5:00。

填报要求:考生填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考生须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身体条件有关要求,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技术专业 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规定执行。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2026年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 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第十条 本次单招考试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校 自行组织实施。考生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二 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一条 2026年3月14日至15日我校在哈尔滨校区组织综合测试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综合测试分为“文化基础 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 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 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 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 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专业技能实操考核,测试地点为哈尔滨航运 学校,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报考该专业考生提前录 取。

第十二条 测试内容以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教材内容为基础。 “文化基础测试”注重考察考生的高中阶段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职业适 应性测试”注重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报考航海技 术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的船舶驾驶等专业技能,专业技能实操考核侧重 考查考生的基本安全、有助于甲板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航海仪器的使 用、船舶操舵控制系统应用、保持安全的航行值班等技能操作;报考轮机 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的轮机维护与管理专业技能,专业技能实

操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基本安全、船舶主辅机设备的安全操作、机电设备 的操作与维护等技能。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间:2026年全省高职单独招生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 阶段:2026年3月14日至3月19日。3月14日至15日考生参 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3月19日前学校在官网正式公布第一阶段考生综 合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8日至4月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 3月20日可在学校官网查询剩余计划,如有剩余计划可填报志愿参加学校 第二阶段测试(测试方式与第一阶段测试方式相同),测试时间为3月28 日至29日。4月2日前学校在官网正式公布第二阶段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及 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 织实施。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满足高分考生志愿(报考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 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提前录取)。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航海技术专业和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专业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其它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 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因考生总成绩低,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 处 理 。

第十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间将随录取通知书另行通 知)。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 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6000元/年。单独招生考试测试费标准依据《黑 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 1号)文件执行,测试费300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辅导及单独招生 考试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 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 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 定执行。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联系方式:

监督申诉邮箱:jw5603@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969008(哈尔滨校区)

办 公 邮 箱 :hjyzs5666@163.com

微信公众号:hlcpedu

学 校 网 址 :https://www.hljtp.edu.cn/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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