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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3-06 14:13:48文/张亚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515,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996号

成都市金堂县白果街道杨溪大道999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建议参考以下条件,请评估自身身体条件慎重报考:

1.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无身体缺陷和明显疤痕、文身,男生身高174—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间;

2.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之间;

3.民航运输服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

4.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5.航空物流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男生身高163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

6.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7.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8.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9.报考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以上专业男生165—190cm,女生160—185cm;体质指数(BMI)在18.5-24之间,视野、色觉正常,双眼屈光度不大于450度,屈光度差不超过250度;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7日12:00前,将放弃录取申请书(需家长、考生本人签字捺手印)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清晰正面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444156914@qq.com;或本人携上述资料至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996号(西区)学院招生处111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招生处,028-61569222。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996号(西区)

成都市金堂县白果街道杨溪大道999号(东区)

邮政编码:610400

招生咨询电话:028-61569222;028-61569333;

028-8586155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www.xnhkxy.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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