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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6-03-08 10:25:40文/李铭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1 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含浦中路80 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院校代码:435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 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 1999 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办于“一五”期间的湖南工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湘籍教育家陈润霖先生于

1909 年创办的楚怡工业学校,是湖南省装备制造类专业最全、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校园占地面积 1074.6 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11730 人,校舍总建筑面积36 .44 万平方米,馆藏图书 165.12万册,现有教职工 842 人,专任教师 716 人,其中博士 41 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62 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等 13 个教学机构,单独招生开设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37 个,入选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3 个、国家骨干专业 6 个、全国示范专业点 3 个、国家精品专业 1 个,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 个、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2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1 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0 门,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奖 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 项,拥有全国最美教师 1 人、国家“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 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 人、国家级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 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录取操作等工作;学校教务、各二级学院、体育艺术部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

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 年普通高考(含对 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 1 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 年2 月 26 日 8 :00 开始,至 3 月 4 日 17 :00 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考 生 综 合 信 息 平 台 ( 网 址 :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 注 意 关 注 我 校 微 信 公 众 号 “ 楚 怡 工 院 ” 及 招 生 网 站(http://www.hunangy.com/zjc)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我校招生类别分为以下五类:

A 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 2026 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 ”且具有我省2025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即科目成绩大于0);

B 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 类招生对象为体育特长生(近 5 年在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 6 名或集体项目前 3 名的考生,方可报考),详见附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 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

D 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E 类招生对象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等四类社会人员。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 1-6 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考生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拟报考 C 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要求,于 2 月 4日 17 :00 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 hngyzsjyc@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体育特长生+专项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例:体育特长生+田径+张三+13712341234。考生于考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书、诚信承诺书原件,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到特长生测试考场现场接受审核。

拟报考 D 类和E 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首页或“潇湘高考 ”APP 公告栏下载

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于2 月 4日 17 :00 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hngyzsjyc@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社会人员类型+姓名+报考专业 ”,例:退役军人+张三+数控技术。

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 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一年以上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艺术体育特长生或五类社会人员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 A 类或 B 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 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C 类、D 类、E 类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公示 5 日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考生名单将在2026 年 2 月 7 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hunangy.com/zjc)发布。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 2026 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 C 类招生计划21 人,D 类招生计划 15 人,E 类招生计划30 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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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6 年学校有三个企业订单班专业进行招生(对应专业组八、九、十),分别是与苏州富纳艾尔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机械装备制造技术专业,与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与江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被录取进入订单班就读的学生,进校后与对应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即成为企业准员工,并按学校与企业共同确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及岗位实践。学生获得毕业证后,可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 类、D 类、E 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 类或 B类计划。

1.C 类计划 21 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1 人,考生可在普通类一至七专业组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其中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 3人。

2.D 类计划 15 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3 人。

3.E 类计划 30 人,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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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A 类和B 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 A类和 B 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 A 类和 B 类招生计划数。A 类考生、B 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 类实际参考人数+B 类实际参考人数) ×A 类或B 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 100 人,单列计划已录取 5 人,剩余计划 95 人录取 A 类考生和 B 类考生,假设 A 类考生、B 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 150 、50 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 A 类考生、B 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 71、24 人。A 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 × 150=71 。B 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 ×50=24 。各类

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 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 2025 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三门有效成绩之和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 分。

2.B 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 分。

3.企业订单班考生。报考企业订单班(对应专业组八、九、十)专业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对应采取上述 A类或 B 类的方式进行,满分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综合测试与笔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满分 300 分(综合测试部分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潜力与职业倾向,满分 60 分;笔试部分根据学生对应类别,分别采取上述 A 类或 B 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卷面成

绩乘以 0.8 计算笔试成绩,满分 240 分)。

4.C 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使用 B 类考生考试试卷,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C 类考生测试详见附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 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

5.D 类和E 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 B 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 300 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 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 2025 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三门有效成绩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 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 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D 类和E 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类别进行命题。

专业组 一至七 的专业,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专业组 八至十 的专业,采取笔试+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考察;

学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hunangy.com/zjc)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后于 2026 年 3 月 5 日 17 :00 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送到hngyzsjyc@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免技能测试+姓名+报考专业 ”,例:免技能测试+张三+数控技术。考试前,考生需携带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到学校行政楼一楼招生咨询室进行复核。学校将在招生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 年 8 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 ”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 ”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4 日—15 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1 日—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 80元/生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7 日

8 :00-3 月 8 日 18 :00 ,通过我校微信公众号“楚怡工院 ”内菜单“单招缴费 ”进行在线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 8 :00-3 月 15 日

18 :00 登录缴费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1-82946177 ,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1-82946179。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 http://www.hunangy.com/zjc。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A 类考生和B 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 A 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次志愿录取时,首先对报考 C 类、D 类、E 类考生进行录取,如有 C 类、D 类、E 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到A 类或B 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学校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1.A 类考生和 B 类考生:按照公布的 A 类考生和 B 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优先、再按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A 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B 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C 类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限录3 人,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 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D 类和E 类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中综合题、选择题、判断题的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当年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E 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D 类和E 类考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

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九条 报考企业订单班(对应专业组八、九、十)专业的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的面试材料;

4.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 号认定);

第三十二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 7 日 17 :00 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 ”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 月 30 日 17 :00 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 ”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招生网发布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第三十四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检监察处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 ”“培训班 ”,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 内部指标 ”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六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0731-82946125。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八条 资助政策。学校开设“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入学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通过学校“绿色通道 ”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九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 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 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 2026 年高

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hunangy.com/zjc)、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楚怡工院 ”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含浦中路80 号

学校网址:http://www.hunangy.com

招生网址:http://www.hunangy.com/zjc

学校官微:楚怡工院

邮政编码:41020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946177

招生咨询邮箱:hngyzsjyc@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946177(招就处) 0731-82946125(纪检监察处)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 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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